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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外遇了,我想离婚,我有个17岁的女儿正在读高中,离婚女儿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可以要房子的居住权吗?

民事相关
2017-03-06 15:36: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追问:我的户口是辽宁省建平县建平镇的,我去年在建平县法院起诉离婚,老公不同意,今天1月18日,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可是老公早有外遇,我想离婚,现在可以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从2003年就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居住了,2010也买了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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