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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分公司负责人,以前在深圳工作,后来公司开设分布我来到广州,持有广州分公司30的股份。但不持有总部的股份。这一年多分部一直是亏损的,我垫了一些钱,但总体总部是盈利的,但我只是分部股份,这些制度合理吗?

债权债务
2017-03-06 23:0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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