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你好!我这里有两家的山林一共37.6亩,82年山林分配时是按9个人分的,平均每人4.17亩地.我家占有8份,对方只占1份。但是由于12年办山林证的时候,双方分配不当,对方1份应该是4.17亩的,发证时变成了19.8亩,远远超过了他一个人占有的分量。发证以后对方一直都不肯调解,也多次向林业局反应,每次做了笔录就算,都没有做出相对的调解。对方已有林权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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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撒撤销对方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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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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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或打行政诉讼。
追问:行政诉讼,,告林业局。还是县政府。有几成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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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