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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我去要钱,被该我钱的人打了,当时他们四个人把我控制拉倒无人的地方用板子腰带打了,然后把我丢到派出所的地方,造成鼻梁骨折,身上八处骨折,两更肋骨断裂,伤情鉴定为二级,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7-03-09 20:44: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报警,做伤情签定,起诉。 
  • 刑事立案处理
    追问:你好!陈律师,派出所现在却说证据不足,之前还说已立案调查,伤情鉴定二级。对方托人找关系找派出所的所长说情调节,给几千块钱,而且派出所的人明显向着对方,
  • 到派出所报案,对方己构成故意伤害罪。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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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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