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工作时不慎被裁布机压到,致右手中指指甲脱落和指尖粉碎性骨折无法正常上班,发工资时厂里只给工伤工资1710元,我正常上班的话工资4000元,我觉得不合理去找领导领导说是按劳动法来发的生活保障金,我没上班只能拿这个数。
我们工厂只是一个私人的小型加工点,我进厂时是朋友介绍的没有填任何资料。医院治疗单据都吧在我手上,因为是工厂出的医疗费用。
如果就这样的话我又不甘心,毕竟是工作时受伤导致不能上班的不是我故意不去,我不能就这样认了。
请问我要怎样才能得到我应有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