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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有一次我到某单位送资料,发现另一家公司(下称乙)的业务员也送资料及报价单过来,与其同时,我发现他拿过来的资料是3个公司的(因为此前那家公司也这样操作过,其中两家公司系伪造,当然营业执照及材料是其实的,是公司老板朋友的公司材料),后来,这家单位就以不公开招标的形式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因为单位领导可以说是他通过几家公司的资料及报价作出的选择,其实怎么选都是一家的). 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什么办法或通过什么形式告发乙公司?他们的合同是否有效?他们这样的操作方式应该是不合法的,但是有没有什么司法解释?可否提供一些有相关解释网站名?敬侯回音!甚谢!

经济相关
2006-04-11 1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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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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