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抗州一家叫**网络公司以帮我网店刷单代运营,说每年帮我卖童装40万元,和我签了网络合同,把合同拍照发给我的。我付款给法人曹**16800元,合作一年对方只帮我买了一件童毛衣20元,发现上当了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全部停机了,曹佳伟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违反了哪条法律 ?我已报警,我在东莞应该到哪个地方法院起诉,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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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已经正式受理了吗?
追问:没有受理,说不归派出所管
解答:要派出所出具书面不受理的通知书,然后你只要有被告主体资格和证据你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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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