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机动三轮车与骑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机动车未交强制险。先垫付了一万一的医药费道路事故认定书,我方是次要责任,我想问问我垫付这一万一,算在医药费里面。还是医药费扣除这一万一之后我们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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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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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辽宁 锦州发生的吗?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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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辽宁 锦州发生的吗?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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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