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是男方打的借条,法院判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强制执行,执行了其妻的工资,其妻不服,申诉说,该借款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说借款的第二天其夫,转账给了案外人,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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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对“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有证明责任,光靠说不行,还得有证据,比如,转账凭证。
可来电咨询。
追问:做生意欠钱,不是随时都可能转账出去
追问:借了17 万,对方称转账出去23万
追问:借了17 万,对方称转账出去23万
追问:借了17万,转账出去了23万,有个证明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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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肯定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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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就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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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妻子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若无法证明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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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