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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市番禺区**园买了车位,车位是露天的什么也没有,是无产权证的,听人地讲同报纸也讲,那些地方是公共用地,是不可以卖给人,是不合法的, 我想问下,可不可以告发展商,拿回那些钱,还有物业部要收50块一个月管理费,但是租车位一个月才50块,你说是不是岂有此理啊,我在这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们的意见,我应该可以怎样做啊?谢谢!

房产纠纷
2006-04-11 05:21: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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