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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婆回娘家一年了,去到她家里找,她父母都不给见面,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7-02-27 16:57: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一、考虑离婚;二不想离婚的,可想办法调解 。
  • 可找镇妇联反映情况,请求从中调解。
  • 协议不成的建议诉讼离婚。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可以协议或者起诉离婚
  • 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
    追问:她同意离,但前提是三个小孩由我来抚养,她不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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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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