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习期在一家私企工作,我面试的时候我妈妈也在,是和我一起去的,我昨天早上给她交了辞职信,中午园长就找我了,和我说了很多,最后结果是不给我辞职,让我妈妈去和她谈,她一个字都不想和我淡了。我辞职信上写的是一个星期后的2月28号辞职,因为她语气很硬的和我说不会同意给我辞职的,然后我中午就直接走了,2个星期的工资也不要了,不干了。晚上的时候我妈妈就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我明天不去了,她就在那说我了。这算违法?那我这算不算辞职了?
-
最好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没上班就是离职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