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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脏出血病人医院一个小时不安排手术致病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7-02-24 22:14: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属于: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省级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尸检,目前鉴定机构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的也要求尸检报告,虽然没有法律依据,现实中鉴定机构就这样要求。有些法院的技术科与医疗机构沆瀣一气,专门给医疗机构培训:在死亡告知书上要求患者写明,不做尸检造成不能做鉴定的责任由患者承担。
    三、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丧葬费、需要患者供养人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追问:可能没说清,是交通事故后120送医院做CT已发现了脾脏出血,入住病床后医生还左检查右检查拖了一个小时,发现人快不行了才慌忙准备手术,但还没动手,病人已经死亡,有官司可打吗?
    解答:应该做腹部胸CT
  • 如所述属实,可要求赔偿。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胜诉经验,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不算,算医疗纠纷,可以起诉,建议封存并复印医院的就诊材料,带复印件来我律所面谈
    追问:可能没说清,是交通事故后120送医院做CT已发现了脾脏出血,入住病床后医生还左检查右检查拖了一个小时,发现人快不行了才慌忙准备手术,但还没动手,病人已经死亡,有官司可打吗?
    解答:不算医疗事故,官司能不能打,带材料面谈,建议做尸检
  • 不算医疗事故的
  •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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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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