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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的措施不用你们担心 自有执行局去办。
2、执行也只能执行已经生效产生的判决给付费用,如果你们是按月支付那就必须按月执行!这是程序。但地区不一样执行方式方法也不一样。
3、必须按照生效判决支付!!你姐的福利他没有资格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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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国家的义务教育给付的话,那么我姐的小孩难道就要回去读小学吗?在公立学校,有二百一学期的,(农村小学)有五六千一学期的,(有名的公立学校)但我姐的小孩子就读的是一所贵族学校,如果这样,我姐那不是要全额负担吗?还有,我姐不可能把孩子放到另外一个学校去.我觉得这样太没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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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本来就是要他按发票上给付,现在他连发票上的学费也不愿意负担.更不用说是按别的学生一样的标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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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非常困惑的是,为什么,律师不同,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同,得出的答案也不同,是不是法律太灵活了?完全看谁操纵了主权?如果谁跟法院关系好,就可以让法律为自己服务?那法律所谓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客观性如何体现.
看到姐打下这场官司,同时看看周围的人打的官司,觉得中国的法律真是太让人伤心了.因为中国还谈不上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一个国家,如果正义得不到申张,法律再不神圣,,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是国家的坠落,法律的悲哀.
由于法律失去他的神圣性,所以不但不是制暴的手段,还是暴力及丑恶的滋生地.看看周围,靠关系靠暴力与靠法律好得多.有时,我真想叫几个人把他暴打一顿,不打死打疾就行,钱反正拿不到,就送他作医药费算了.
本不是极端的人,但被逼狠了,只有此下策.
中国的法律没有晴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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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姐接到法院的电话,就强制执行一事进行了交流。我姐要求法院以后在男方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生活费。但法院说这是不可能的。请问,难道只能这样半年或是一年去申请一次吗?
请问,对他这种一直拖欠的行为,是不是不可以直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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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不是在袒护他呢。因为法院在他所在的区。我怕中间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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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去妇联,去找他学校的领导吗?我急切需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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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妇联去反应吗?可以直接找他学校的领导来交涉吗?希望得到你们的指点。我看着这样真得是气死了。严重影响我的心情和工作。所以真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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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只能按发票的数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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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讲:只能按国家义务教务的标准承担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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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并不是是国家的坠落,法律的悲哀.而是为人之父 不愿意为自己的孩子作出抚养义务了, 孩子贪上这样的父亲,生活环境肯定要受影响。
叫几个人把他暴打一顿, 那也是孩子的父亲,还是忍了吧!那样不解决问题。找到他的实际收入情况, 可以作为以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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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同意2楼的观点。
2.对于上贵族学校问题,父亲在支付孩子的学费时应在学校所收总费用中除去生活费部分,或在总费用中分出学费部分,再按一半给付。因为,父亲另外还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生活费)500元。
3.能否在父亲的工资中每月扣除,要看判决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或半年一付。
4.父亲不按判决主动履行义务,母亲可收集有关父亲有钱而不履行判决的证据,如证据证明父亲长期故意有钱而拒不履行判决,可告诉法院,要求法院按刑法规定追究父亲刑事责任。
5.法律由于制定的技术问题,往往不够完善或相矛盾,而现实生活千变万化,因此,法制最健全也不可能公正、公平地处理世间的任何问题。这是法律的无奈、人类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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