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段时间,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双方未报警。因担心、害怕,在陪同去医院就医过程中,给垫付了医药费,但使用了虚假地址、名字。后对方报警,事故认定为我方全责。之后多次协商未果。现事故认定要我去取责任鉴定书。我想求助: 1、是否可认定我方全责? 2、如果认定全责,对方是否要起诉了?

交通事故
2017-02-23 19:06:52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