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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伤情鉴定,当时法医说的可以鉴定2个轻伤,但是手的伤害需要到别的社会鉴定所去鉴定下,有可能还可以鉴定一个轻伤害,所以迟迟没给鉴定结果,出是啦法医建议书,到时民警会来去可是过了2个月我打电话问民警鉴定意见书在他那吗,他却我在我这没,别的受害者都是办案民警领去的,我一个人跑了好几趟,法医说我们不受理个人,需要办案民警一起来。我是着急抓犯罪嫌疑人所以想鉴定前两个,办案民警也是迟迟推迟鉴定结果。我到派出所问他,他总是说忙等等。可是我在网上看到不出鉴定结果的警察是还没有立案。然后我就问所长他说鉴定结果没出来还没有立案,而民警却说立案啦。我总感觉到他在拖,现在我的条件不好,如果到外边的鉴定所又需要花费不少钱,我想直接鉴定前两个伤害让警察赶紧抓人。到现在鉴定结果一直没出来。是不是鉴定结果没出来他们不着急啊。我总感觉办案民警故意拖。我该怎么办才好

劳动纠纷
2017-02-27 11:45: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可以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可以要求 派出所出 立案回执
  • 可以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可以要求 派出所出立案回执
    追问:鉴定结果拖久了。有什么不利吗,为什么民警老往后推迟。现在砍伤我的人没抓到,但是拿电话叫我出来的人已经确定,民警说一直在侦查,我是不是应该先鉴定出伤残结果。
    追问:鉴定结果拖久了。有什么不利吗,为什么民警老往后推迟。现在砍伤我的人没抓到,但是拿电话叫我出来的人已经确定,民警说一直在侦查,我是不是应该先鉴定出伤残结果。
  • 找到派出所负责人了解鉴定的时间规定,和接下来的程序。
  • 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 向上级机关投诉。
  • 建议和派出所领导沟通,尽快提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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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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