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17岁,父母05年离婚我是跟随父亲但是实际是我爷爷奶奶带领,当时赡养费只需要每个月支付一百她过去几年从未给予直到14年来找我给我买衣服买吃的她说这已经算是赡养费了请问这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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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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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她有义务承担离婚后你的学费、生活费、医药费的一半;如不能协商一致,及时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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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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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她没有按时支付,可以她一次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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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抚养费是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对方买衣服买吃的,算是赠与你的,非所谓的抚养费。
3.如果对方没有支付你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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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