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家人在2016年4月在医院住院治疗高血压,住了十来天血压后出院,2016年11月底检查出尿毒症晚期,后来看4月的病历当时的化验单已经显示是尿毒症了,可是医生没有告知,也没有治疗,以致延误治疗半年多,使病情恶化,这种如果我要追究医院的责任该怎么做

医疗纠纷
2017-02-23 08:28: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省级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四、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我需要分析病历才能确定医院是否有诊疗过失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索赔 需要律师联系我
  • 如果能证明4月份就已经是尿毒症?检查高血压不会检查尿毒症的。二者不是一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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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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