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房子租期一年,现年租了7个月,房东说不租了要收回,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找房。我说房东违约要给我违约金,房东说提早一个月通知不算违约。请问律师是这样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坚决履行合同不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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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房东可以提前收房或是有条件的收房,如果没有该项约定,你可以继续居住。
2.如果你愿意退房,可以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3.如果需要详细的解答,请电话联系我(手机号即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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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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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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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房东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等类似条款,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租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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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来确定对方是否违约,建议带合同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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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坚决履行合同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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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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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来确定对方是否违约,建议带合同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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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