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亲原有一套大的住房,儿子结婚后将一套房子变成二套房子,均为产权房,在这过程中,父亲的名字只在其中的一套房子户口簿上有,因属贷款抵押房,产证当时没有办出来,事后父亲知道此房购房的发票上只儿媳妇一人的名字,并且不久儿子和儿媳妇离婚照了。而父亲怎样能将名字补到房产证,而这房子本不属于儿媳的,请问父亲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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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首付属于婚前财产的,可以起诉要回。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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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权的
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15年专业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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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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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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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买另一套住房是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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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诉讼对房屋确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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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起诉确权,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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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收集证据,及时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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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送掉的东西,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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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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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