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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感情不合。我想起诉离婚,我没有对方的所有证件,法院会接受我的离婚诉讼吗?我口头诉说可以吗?法院会受理会立案吗?

民事相关
2017-02-19 10:39: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结婚证明。
  • 不可以,证件可以委托律师调取
  • 当然不可以了..
  • 当然不可以了、
  • 去结婚处的档案局调取,然后到法院起诉
  •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或者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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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