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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办产权证,产权证办理的时间早于离婚时间,现在想要卖房,凭当时的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可以证明此房是属于婚前财产吗?能过户吗?房管局的答复是不认购房合同,只认房产证的时间,如果房产证的时间早于离婚时间,他们就认定此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请问房管局这样说是正确的吗?

民事相关
2017-02-21 1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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