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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在女方户藉地,男方想诉讼。女方失踪多年

婚姻家庭
2017-02-18 16:23: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 可以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追问:我的户籍地法院,说的去女方法院办理
    追问:我的当地法院,让去女方法院办理
  • 可以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追问:我俩户口不在一起,在女方那登的记。我这法院让去女方那起诉。是否户口不在一起,我可以在这起诉
    追问:我俩户口不在一起,在女方那登的记。我这法院让去女方那起诉。是否户口不在一起,我可以在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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