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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撞了一个骑自行车女的,48岁受轻伤,病我给看了,完事管我要5000元钱,我应不应该给,可是我没有那些钱,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7-02-19 12:17:5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可以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的。
  • 你好,如果伤者住院治疗还会产生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所以是否支付5000元还需要结合伤者因为受伤而产生的上述费用金额来判断。
  • 你好!5000元钱不多,建议协商解决,否则会很麻烦。
  • 你好,根据对方的花费票据支付赔偿
  • 你好,支付赔偿需要依据。让对方说清是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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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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