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母给我的房子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我老公欠了一屁股债失踪了 我想办房子卖了 需要老公的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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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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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有你的名字原则是不需要男方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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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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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给的还是婚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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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是人个人的赠与。如果是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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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你父母全款购买后赠与给你的,并只登记了你自己的名字,属于你个人财产,不需要。但如系其他情况需要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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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无需老公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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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