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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唯一的房产判给了女方。但在二审生效前,我把父母遗产房更了我的名。现在女方抓住这一点诉讼索要遗产房。法院审理能否考虑女方已经得到婚内全部房产的事实,保留遗产房?我认为前一事实与现案是同一链条,不能割裂看,对否?

民事相关
2017-02-15 20:50: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房产是法定继承的还是遗嘱继承的 遗嘱继承可以主张不分割 如果是法定继承需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时间判断
  • 遗产房是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分割。
  • 房产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主张分割
  • 你好,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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