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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隔壁邻居有电话,有微信,然后被他老婆在外人面前诽谤,毁名声。还来家里闹。现在别人都谣言四起了,我该怎么办?

人格尊严
2017-02-14 15:38: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你好,如果她的老婆四处传播的,涉嫌侮辱诽谤,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 你好,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侵权。
  • 您好,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 可以委托我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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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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