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我村修国道.修路占了我村七队耕地(我村分12个大队)七队地有一块开荒地(开荒地不到五亩地这块耕地地质不好所以没人要,七队便把这块耕地平均分七队每家村民,平均每家0.1亩不到),2016年修国道占了七队三户村民耕地和这块开荒地,开荒地剩了三亩地。这三户村民修路占耕地一共是(7亩地 )修路占地共用地9亩地,三户村民分别为一号村民、二号村民、三村民、占地分别是2亩地、1亩地、4亩地。村委把剩下开荒地分别分给了一号村民二号村民。由于修国道地理位置比较方便所以两村民没有意见同意了。想问三户村民领取补偿是4亩地补偿吗?修路补偿是9亩地为什么第三户村民领取不是9亩地补偿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