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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集团公司工作多年,结婚时公司分我一套房子,分房时与公司签定了《附条件分房合同》,合同规定我做够十年,公司把房子产权给我,合同是以公司A的名义签的。昨天才知道:公司A去年在重组中已注销!!!我现在怎么办?房子的产权属于另一家公司B(老板同公司A的老板是父子),如果公司B问我要房子怎么办?我怎么保护自己?万分感激回答!!!!!!!!

劳动纠纷
2006-04-20 17:21: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公司A去年在重组中已注销!!! 现在房子的产权属于另一家公司B(老板同公司A的老板是父子), 公司B不能与你要房子。
  • 感谢各位专家!
    《附条件分房合同》的主要内容:1、公司A聘任我到公司,聘任期10年;2、公司A同意支付**元在***购买住房一套;3、聘任内,我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4、我被公司A连续聘用满10年,房屋产权归我所有,公司负责办理一切手续。5、我中途遭解聘或辞职,房子归还公司或者由我按原购房价买下来,两种方式由我选择。

    我现在担心:如果老板不让我做了(很有可能),我连买下来权利都没有了,全家要被赶出去了!!!

    另:实际上公司老板都是一家人,是同一公司为了运作方便注册了好几个公司,去年为了上市又重组,把A公司等资产注入C,我现在属于上市公司主体:公司C;我查了他们重组时签的重组协议:重组出售方有关的薪酬、奖金、劳动福利及其他任何福利公司C不继承,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 A与B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请各位帮帮我!!!
  • 原《附条件分房合同》中另外规定有一条:如果我没有作够10年,中间被公司辞退,我可以按原购房价把房子买下来。因为房子这两年肯定涨价了,而且我可能离职。但因为合同主体已不存在,我还有权买下来吗?公司强行收回怎么办?我要露宿街头了!
  • 合同具体约定不清,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该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是问题的关键
  • 附条件的赠与,现赠与人已不存在,赠与无法实际履行,至于B有无权利向你要房,要看B取得房产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应当可以。
    还有,你说的注销是否到工商局查询过,如果只是合并,那么赠与仍然有效。
  • 确实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问题要详细了解才可能有全面的对策。
  • 从你们之间的协议看,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
  • 你在公司注销前是否工作了十年,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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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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