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阴部皮肤发炎流脓,1月4日在某某医院西区门诊林主任目测诊断为囊肿,他填写了病历,住院证和消炎药给我。诊断并未做任何医学检查。1月8日我持病历和住院证在某某医院西区办理住院手续手续。1月9日早上住院部查房,住院部安排陈文茂医生为我做了囊肿的切除手术。1月22日陈医生拆线。我办理了出院手续,住院花费6100多元。回家伤口开裂。伤口一直渗液无法愈合。1月29日,某某医院西区泌外科和肠胃外科会诊为“肛瘘”,建议到门诊换药处理。目前伤口反复流脓不愈合,2月2日我在某某医院西区B超显示确定为肛瘘。2月3日我在武汉肛肠医院做了肛周直肠腔内三维彩超确定为肛瘘。请问我现在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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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赔偿。
追问:那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呢?
追问:可以主张哪些方面的赔偿呢?
追问:可以主张哪些方面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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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