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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安徽合肥人,于去年收到联通公司委托律师所发来的邮件,里边内容要求本人去交纳所欠手机费用。今年5月又收到一封,要求本人交纳手机和他们委托律师的费用,信里的身份证号码却与本人的相吻合。离奇的是本人更本没有手机,我只是一个在校的学生!本人也没办过任何的手机卡。本人身份证还是在本人的身上!请问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8-03-24 10:15: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的身份证没有借给过别人吗?遗失过吗?你应当到联通公司去把事情讲清楚,不然你是要承担拖欠费用的责任的。
  •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中的有关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身份证丢失后,身份证所有人有尽快去挂失丢失身份证的义务,向公安机关申领新的身份证,同时作废丢失的身份证,取得挂失证据。当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证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侵犯原持证人财产权或者名誉权时,可以提供挂失证据来佐证其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
  • 你好:既然是用你的身份证号申报的手机,建议你,首先申报停机。避免费用增加。
  • 你应当及时向联通公司提交书面说明,陈述事实情况。如果证明系他人盗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冒用你的身份证(如假身份证),而且你又没有过错,则你不承担手机话费消费的责任;但你有义务及时陈述事实和提出你的合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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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