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5年4月15日我与别人签定承包工厂合同意念,投入270万,合同中只说是在现有条件并未清楚说明,该厂没有水,导致我们承包后大量的投入技术与设备后发现严重缺水,对方一再口头上应允说帮助找水,但无果,导致一年的承包期内本来承包的6个炉子只能勉强使用3个,损失惨重!
现已到期,我是想让对方赔偿损失或者延长承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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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在当地找律师详细审查合同,分析对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方案,否则无法给予全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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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是你生产经营的必不可少的要素,你可以以不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因为不太清楚事实,只能做如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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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律师意见非常中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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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作为企业应该保证正常的用水,不然那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而对方并没有如实的履行告知义务,在合同中只是囵囤的说现有条件,所以我觉得对方有欺骗的故意,以及他们在合同订立以后一二再的承诺打井找水!说明他们属于有意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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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有道理,可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和逾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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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无约定的情况,要根据合同目的和实际情况及诚实信用原则来具体分析,对你方的需要对方是否明知,是否构成欺诈或违约。建议直接找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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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对方的义务,你的要求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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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你们之间成立的应该是内部承包关系,而如果你想让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需要存在对方违约的情况才能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律师考虑案子一般是通盘考虑的,建议你把合同文本及相关所有发生的书面文件带至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当面审核,如能找出对方存在违约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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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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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