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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判决给我抚养,从判决离婚到现在,儿子的学习生活教育费用都是我负担,对方(无业)对小孩的教育费用及生活费都没有支付。现在小孩子在宁乡一职业高中读汽修专业。我也于2013年元月再婚,期间小孩读初中时为读书方便,经生父同意小孩的姓氏更改随继父姓氏。因继父对孩子要求严格,现小孩与我们系处得不太融洽,难以管教。现想将判决给我的孩子抚养权更改归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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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5 15:41: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