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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通信号灯,汽车从东向西行驶,被从北向南行驶的车撞了,我正常行驶,他的车超速,该怎么办-交警说我站七分责任,他站三分

交通事故
2017-01-24 20:39: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如非当事人直接申诉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你好,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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