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买了一套门面房,当时卖方承诺两证齐全,并写进了合同,也是两证齐全的房价。合同中约定的过户方式是按照卖方要求的通过中介去法院出虚假调解书强制执行过户,说是省税。签订合同后,我支付62万元的预付款(含2万元定金),支付中介5.85万元打包过户款。后来调解书出了,内容是房产证过户,没有土地证过户的内容。中介是让审判法官代替执行法官强制执行。我感觉不妥,要求走正规执行程序,中介没有办成。这样双方走上诉讼。后来才知道卖方根本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的办理手续也只有同开发商的合同和付款收据,时间也不对,好象是后来补的。想烦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帮着给解答一下,卖方构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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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对方可能存在违约行为。你们双方为了避税,采取了虚假诉讼的方式是房屋过户,避免了交易税,虽然是采取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过户,但尚不购成犯罪。所以你们只是经济纠纷,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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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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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诈骗罪不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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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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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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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 描述的情况,尚不能构成诈骗罪,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履行瑕疵问题,构成违约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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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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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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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能构成诈骗罪,存在违约可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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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