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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02年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单位为国营企业,破产财产的可变现值不足以支付破产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优先偿还职工工资等费用,对所欠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无力偿还.裁定所欠税款为零所欠其他债务清偿额度为零.在这种情况下:破产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有哪些政策规定? 2017年01月09日

保险纠纷
2017-01-10 15:50: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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