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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男方分得一辆车和几万现金,女方分得房子和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现女方反悔,想和男方平摊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么?如果不可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1-09 12:55: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的
  • 你好 可以起诉 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不给的话法院有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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