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跟男方是2004年结婚的,当时有办结婚证的,就在今年10月份要去离婚,然后发现双方都是未婚,民证局没有我跟男方的档案,育有两男一女,性格不合选择私下写协议!男方三个小孩都不要都归我,男方请了律师帮忙写了小孩抚养权,说每月15号付三个小孩各800元,结果一分都没付!连手机号码都改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才好!
-
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可以协商。。。
-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