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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跟男方是2004年结婚的,当时有办结婚证的,就在今年10月份要去离婚,然后发现双方都是未婚,民证局没有我跟男方的档案,育有两男一女,性格不合选择私下写协议!男方三个小孩都不要都归我,男方请了律师帮忙写了小孩抚养权,说每月15号付三个小孩各800元,结果一分都没付!连手机号码都改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才好!

民事相关
2017-01-06 19: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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