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母的房在2010年因拆牵赔款兄弟两人分不公向法院起诉。 在2013年拆牵房分请,具体内容我不清楚。 现在父亲去世,母亲不能自力住在托老所每月费用2000元,兄弟两人只付托老所的3分之二的钱,3分之一由我作女儿付费。 母亲问:能不能再起诉向两个儿子要自己名下的拆牵房款的3分之一给女儿呢?

债权债务
2017-01-05 11:40: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