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红旗超市内的停车场停车,保安不让停车,发生争执,我受到威胁,然后我开车到保安站立的地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保安说我撞人了,经过医院检查,一点伤没有。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期间我被4个保安殴打了,我有一点外伤,肋骨疼,骨头没问题,保安是把我从车内托出去,殴打。我该争取哪些赔偿?是否需要起诉红旗超市和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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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报警。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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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处理。双方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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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殴打后,你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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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