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相亲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虚构假的身份信息取得我的信任后,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随后谎称自己的工程需要用钱,买车,买房等虚假理由向我借钱,共计七万元,后多方得知,他跟我恋爱同时,不停的在网上相亲并建立男女关系,跟我同样被骗财骗色的有四名女子,共计骗款十三万余元,得知真相后,逼其写了借条,多次催要后追回九千元,万般无奈决定报警,得知我报警后,此人就再也联系不上了。但警察说牵扯到感情,又写了借条,不算诈骗!问题是如果我知道他的身份信息是假的,不可能和他建立男女关系,如果得知他的借钱理由也是假的,更不可能借钱给他,这不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想么?请问律师难道我的案件真的不够成诈骗吗?怎样才能通过法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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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这个事已经构成诈骗了,你应该继续找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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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认定为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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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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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认定为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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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联系上其他女的吗?如果都能联系上可以,联系不上,就只能提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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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条内容能确定是真实身份,可以通过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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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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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建议报警,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侦查,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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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