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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企职工,本来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因为房屋漏水(我们住的是公司宿舍),楼下邻居邀约7个地痞找上门打我,我妻子为保护我,将其中一个[I][B]打手[/B][/I]后脑勺打破了(轻微伤,他受伤后还继续殴打,巡警来后才作势蹲在地上说受伤了)。但后来他说医药费花了一万多,并且对方将我们告上法庭。我们两个也是轻微伤,并且眼镜、手机、衣服等物损坏,律师算出来要索赔三千多。但现在法庭判决如下:我们赔偿对方五千多,对方赔偿我们几百元。而且,对方无任何证据证明伤是我妻子打的,律师说这显然不公平,要我们上诉。但我觉得,法官既然敢这样歪判,以我之力是不可能扳转的,因此,上不上诉无所谓。我现在只有两个想法: 1、让对方拿不到钱。(我当然也拿不到赔偿) 2、如果他坚持要钱,我就找7个人打回去,出了这口气再说。 3、然后一走了之。因为这地方没有公道。 谁能给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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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1 0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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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