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他人用自制短猎枪近距离开枪(他破门进入我家,我们没有打斗,家中只有我一人,我双手空空。他只说了一句:你和她做了好事,我说你座下听我说,我没说完他就开枪了)击中左颈部。我被打击后,他认为我死了,没有救助。拿枪回家又取来了子弹后逃跑了。被捕时枪和子弹被公安收缴。他供认打我的原因是:当天晚上他酒后到女友家见家里没人就到我家,发现女友摩托车在我家外怀疑其女友与我有爱爱昧关系。就回家取来枪械,到我家破门进入我家用枪打了我。问他犯的是杀人罪?还是伤害罪?
谢谢 请你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