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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早年离婚,我判给母亲,离婚时父亲给过母亲赔偿费,但我小时候一直跟父亲生活。后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一女,本人男,我在父亲家同他们共同生活至高二,之后到母亲家生活。父亲再婚时,我和继母女儿均10岁左右,她一直同我父亲、继母共同生活至大学毕业,生活费均有我父亲承担(因为继母不上班),她和继母的户口在父亲再婚后购置得房子上,她去外地工作时户口迁走,我和父亲的我户口一直在奶奶家。父亲再婚后,继母一直做家庭主妇,没有其他工作收入,只是拿父亲赚来的钱做理财和炒股。他们名下现在有四套房产,一些存款,均为父亲再婚后所得。我大学肄业,至今未找到工作,主要靠啃老,未婚;继母女儿大学毕业,有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即将嫁人。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父亲不立遗嘱,先去世,我能继承多少财产?如果父亲立遗嘱,能将他们的财产的一大半留给我吗?是否最多留给我他和继母的总财产的一半?

民事相关
2016-12-26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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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