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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房屋被法院拍卖了,我的损失该有谁负责

经济相关
2019-03-19 11:33: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继续租赁,可以要求原房东补偿
  • 合同是有3份的 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好,可以要求继续租赁,可以要求原房东补偿
    追问: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或者让我搬走,我可以不理现在房东吗?
  • 你好,由原房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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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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