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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个听力四级残疾人,因误信朋友石某,拿名下唯一房产在银行贷款3万元,贷款到期无力偿还,顾石某说帮忙偿还银行贷款。要求我哥把房子抵押给他,我哥同意抵押房产证。可石某实际的上办理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和过户房产,房款一分也没给我哥,只是在石某给我哥办理的银行卡里走了一下账,取钱的人都是石某的朋友。我哥小学文化还以为顾石某是帮他忙!我本人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16年回家才发现此事,感觉不对就找到石某了解情况,石某承认是在我哥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房产买卖合同和房子过户签字,石某要求先还他两万,签了归还房产的协议,我先还了两万给石某,本来说好是10月一日前把房子过户回我哥名下,可到了九月石某就消失了,人找不到电话也停机了,家里还来了两家小贷公司的找石某说是顾某拿我哥的房子在他们那里借了钱!小贷公司说石某和他们做过房产公正可以直接过户房产,我去公安机关去报案公安机关说受理不了,不构成诈骗!可是这样都不构成诈骗罪?我该怎么维护我哥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6-12-20 09:30: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你好,这种情况下,应该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些行为并非是处于你哥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你可以搜集一些有关的录音证据。
    追问:石某在协议上有承认我哥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过户手续!录音我也有,可是公安机关就是不受理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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