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美国有网站为购买自己产品的用户提供现金回馈,他通过编造信用卡号(不是盗取,只是瞎编)和个人信息假装购买产品,美国网站竟然相信了,他已经赚到了好几千元。请问这算不算是网络诈骗?
-
通过网络通信软件(QQ)认识商谈买卖事宜,卖方在收到买方银行汇款后并未发货.
请问,交易金额是人民币300元,请问他(卖方)这样构成诈骗了吗?
-
谢谢余律师,再问一下:如果那个美国网站发现了,有没有办法追究我的这个朋友?(跨国案件?!)
-
应该构成。
-
这要看对方未发货的原因,是压根就没想发货还是有什么客观原因?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只有犯罪嫌疑人故意伪造事实或手段骗取财物,才构成诈骗罪。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