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机动车正常行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行驶并左转弯,我及时躲避,非机动车主撞到右镜,我及时报警(救护车,交通大队),非机动车主出现脑出血,花费10万,现已死亡。第一次交通认定书是我超速行驶,后我不服,上诉市里之后(市里说责任划分不公平),省交通的来检测没有检测出超速,现在第二次下的认定书说我未与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车距。还是和第一次一样的责任,只是换了个罪名。现在非机动车家属要赔偿30多万元,我只有交强险。交通队这样判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申诉。谢谢

交通事故
2016-12-20 17:57: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