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母亲为我结婚买了一套房子并装修完成。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准备和母亲签一份合同,大意为:房子所有权归母亲,我只有居住权,当我离婚或意外后,此房不作为我和妻子分割财产的范围,仍归母亲所有。签订时我准备再找一证人,请问我家内部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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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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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你的,怎么能所有权属于你母亲?这不是矛盾吗?没有公证处做出这样的公证证明。
你可以公证,这房子将来就是你母亲一个人继承。这叫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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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几位律师帮助,我还没有结婚,也不想做婚前财产鉴定(怕伤夫妻和气)。
房子肯定是婚前买的,这样还要做公正吗?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吗?
如果不做公证也不签合同,离婚后,妻子有权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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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怎么样才能在离婚后保住房子不被妻子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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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所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什么的,白白浪费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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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找到她人的时候就报警了,但是派出所说这属于个人个人道德品质问题,他们管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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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是既想马儿好,又想马儿不吃草,不知道,楼主难道是为了离婚而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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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在你们的这个协议中,首先要看房子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你们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属于婚前财产,肯定没有争议。如果是登记后买的,则你父母为你买的房子属于赠与的性质,在上海,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一方,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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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想今后没有争议,最好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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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作一个公证,作为赠与给你个人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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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买的,就不存在问题了。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出现而变更所有权。原来的八年共有说在婚姻法修改时已经发生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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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