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前天朋友结婚和一个女性在一个桌,吃完饭与她一起去唱歌,在去的路上他主动亲我摸我,之后到了ktv在厕所与他发生了关系,当时是他主动把我拖进厕所并脱下我的裤子,属于自愿的,完事后我还给她微信转账100,之后还和另外两个朋友也发生了关系,都是这名女性自愿的,事后他却报警告我们强奸,并和我们每人要十万私聊,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会不会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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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涉嫌敲诈勒索,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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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强奸,有可能被调查。
追问:现在已经立案了,期间并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不是自愿的,也没有伤害对方,会不会被刑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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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见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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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